為了加強北京健美操體育舞蹈協會(以下簡稱“協會”)財務管理,強化財務監督,規范經費支出行為,增強經費的使用效益,根據財務部印發的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和《北京健美操體育舞蹈協會章程》的有關規定,結合協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條 協會會費、各項經費實行統一預算管理,本著力求節約,的原則,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方案。 協會年度經費預算方案每年下半年由各部門根椐業務需要,提出次年初步經費預算計劃,由財務部匯總,經協會財務部長審查,提交協會理事會審定。
第二條 嚴格各項費用開支的審核報銷手續。
第三條 報送財務部報銷的票據必須是國家統一使用的有效票據并具有真、實、完整、合法性,票據必須注明開票時間,單位、物品名稱、數量、單價等,財務人員有責任對記載不全的發票予以退回,對涂改及不合法的發票不予受理。報銷票據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。
第四條 經辦人填寫報銷憑證及單據,送財務部長及秘書長簽字后方能報銷。
第五條 協會各部門專項經費支出每筆超過10000元原則上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,特殊情況經財務部及秘書長簽字同意后,方可支付現金。
第六條 各部門部長嚴格把關各專項經費支出,厲行節約,定期向協會秘書長做財務報告。
第七條 規范財務監督,每年由秘書長在協會會員大會上做年度財務報告,每年邀請審計師事務所進行一次年度審計。
第八條 每月財務情況報表,由會計于次月20日前報協會秘書長及財務部負責人。
第九條 財務人員應根據職能分工及時編制會計憑證和會計報表,按規定妥善保存并裝訂歸檔。
第十條 財務人員應依法依規執行有關各項財務法規,履行各項財務職責。對違法違規行為,要堅持原則,依法辦事。
第十一條 加強財務管理,搞好財務工作,涉及到單位、個人利益的具體經濟行為是協會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責任,共同遵守。
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,由北京健美操體育舞蹈協會第八屆第三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;
北京健美操體育舞蹈協會
2020年7月15日